为进一步促进平潭跨境电子商务及国际快件产业集聚发展,实现对相关产业的精准奖补帮扶,经充分整合已出台相关产业奖补扶持政策,现结合我区跨境电子商务及国际快件产业最新发展形势,制订本奖补办法。
中国人大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日前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4月24日,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7号(关于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告)”,对支付企业跨境支付登记做了新的要求:
各设区市商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商务部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及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月5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导向,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体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12月7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高峰首先通报了一条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的信息。他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
跨境电商迎来新一轮政策利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增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也将再延长一年。